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发布时间:2021-01-07 19: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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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蚀刻机厂家
胶东在线
最近有网友针对家庭房产过户问题进行提问,说是公公的住宅房要过户给儿媳,2011年6月办的房产证,婆婆2007年去世,请问都需要交什么税?需要带什么资料?
因公公与儿媳之间不是直系亲属,所以公公将房产无偿过户给儿媳,视同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儿媳一方需要缴纳契税。
因该房产是2011年办的房产证,已满二年,所以根据财[2016]23号文,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您在问题中没有具体说明您公公名下是否还有住房,所以请参考财税字[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条件,则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税金和合理费用)×20%
您作为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根据财税[2016]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您在问题中没有具体说明您家庭名下住房的情况,所以请参照上文执行。
办理过户缴纳税款时,请带双方户口本、买卖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双方身份证、购房所在地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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